本文研究对象界定: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可分为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与回收机制。其中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包括城市生活垃圾中废旧物品的回收,也包括筛选废品后的垃圾的分类回收再利用。回收机制着重研究其中存在的不同层级主体、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以及这些主体如何在政府引导下通过经济激励激活市场,调节其运行,从而促使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得以高效回收。
本文的核心观点是:为实现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最大限度地回收再利用,有必要将资源再生体系与垃圾处置体系有机整合,形成政府干预和市场激励措施相结合的回收机制。
本文的理论支点是:系统目标与行为理论,经济激励理论。
本文的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为导论,即对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观察该问题的视角以及有关研究内容界定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文献综述与评述,做好研究之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章为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分析。本章概述了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及其回收机制概念和范围,整理了当前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框架。笔者认为当前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被分裂为资源再生体系与垃圾处置体系,所以存在二手市场缺乏、可用资源漏损、回收主体管理无序等问题。而导致资源再生体系与垃圾处置体系的分裂的症结在于资源再生体系的完全利益导向性和垃圾处置体系的完全公益导向性。
第三章为经验借鉴。分别介绍了以政府为主导和以市场为主导的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基本特征和做法。从回收对象、回收流程、回收主体以及回收动力几个方面剖析了境外实践经验,认为日本较为严格的法律必须以较高的垃圾分类知识普及为基础,而以市场为主的美国和香港并未完全解决可用资源漏损的问题。
第四章为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完善。从融合资源再生的利益性和垃圾处置的公益性角度来完善当前回收机制。回收对象将居民生活中的旧物、可综合利用垃圾以及有害垃圾纳入回收机制。回收流程融合了资源再生体系与垃圾处置体系,居民生活垃圾经过社区回收便利店的层层筛选后,剩余的混合可综合利用垃圾才能进入垃圾处置体系。回收主体增加了社区回收便利店,改造废品回收站为城区回收站,使之与社区回收便利店相衔接,政府为最终回收处置主体。回收动力上,充分利用经济激励手段,对各个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巧妙设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作用,政府仅作为市场漏洞的“修补人”。
第五章为可行性验证。本章以南昌市为例,进行居民意愿调查,并据此验证本文所完善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可行性。
第六章为结论与展望。
1.4研究方法
(一)系统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
本文分析了当前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回收对象、流程、主体以及动力,认为四者在形成回收系统时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本文借鉴境外实践经验,对比国内实践中的具体情况,针对垃圾回收系统内的回收对象、不同对象的各自回收流程、各主体及其之间运行的动力机制与系统目标的一致性进行了优化完善,并对原有的回收机制与完善后的回收机制框架进行了比较分析。
(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笔者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与案例,整理了目前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概况,定性分析了其所存在问题的症结。据此,对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进行了完善,并进行经济分析。最后,以南昌市为例对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获得了部分较为客观的数据资料,从定量的角度验证了完善后的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具备较高的可行性。
1.5创新与不足
本文主要创新点:
(一)从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最大化回收再利用之系统目标出发,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进行了再分类,将其分为:可直接利用的垃圾I、可再生利用的垃圾II,可综合利用的垃圾III以及有害的垃圾Na
(二)本文根据有机整合资源再生体系与垃圾处置体系的设想,重构了以“社区回收便利店”为平台的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体系。
(三)根据各类垃圾的价值及其处置流程的成本收益分析,具体地细化和设计了经济激励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的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
本文研究存在的不足:
(一)本文更多地采用定性研究所掌握的一手资料可能缺乏公信力,并且其代表性可能有所局限,从而可能影响论文结论的可靠性。
(二)本文在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完善方面,仅仅进行了经济学的利益驱动分析和问卷的可行性分析,具体实施可能还会遇到各种问题,因此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